1、尽早获取中心自主知识产权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定中有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之分。
其间,企业具有的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软件著作权等归于Ⅰ类中心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确定的首要和必须条件,在高企确定中也会给申请人带来相应较高的分数。
此外,一些非中心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权、数据库特别权、商业秘密和科技效果等,对企业来说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
2、提前归集财务费用树立科技财务系统
高企确定工作指引中清晰了研制费用归集的规模: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时间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实验费用、托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同时清晰指出企业应对研制费用进行独自列支并单列到详细研制项目。
否则会导致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高企确定时,才临时依照「指引」要求,按项目对研制费用逐项进行归集、确定,工作量非常大,效果还不好。
3、事前树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系统
确定条件要求研制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要在10%以上。这就要求企业要树立人力资源系统,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满足公司和员工发展的需求。
4、预先做好科技效果转化工作
科技效果是指经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发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效果。
主效果一般硬件、软件、工艺、方法、服务等,副效果一般有标准、专利、论文、图纸、著作、报告等。
科技转化效果,是高企确定的确定条件中另一项高分项,因而,在这一项做好工作,是直接能够提升高企确定成功率的。
5、及时树立研制机构,标准安排管理
高企确定工作指引指出企业创新才能点评系统中研究开发安排管理水平评分占比20%,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研制过程中对研制流程的收拾、管理制度的履行、奖赏政策的体现都要清晰标准。
因而,但凡能证明企业实践进行了研制活动并取得必定效果的材料都应要注意日常搜集与收拾,才不至于临时抱佛脚,资料预备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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