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一、申报范围 二、申报流程 三、申报要求 四、注意事项 1.2023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全程线上开展,企业登录线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申报材料(PDF格式,并按照系统要求命名),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有效期内的市级大数据企业需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线上申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主要更新企业经营数据,并提交备案材料(附件5)。此次应参与备案的企业包括2021年度、2022年度认定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未按要求备案的企业,依据《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市数据资源局可取消其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资质。 3.企业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应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大数据企业资质,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根据《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申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需先取得市级大数据企业资质。未取得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资质的,申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将不予受理。 5.各县区数据资源局对辖区内企业加强对接服务,对有效期内的市级大数据企业,应提醒及时备案;对尚未开展认定的或有效期到期、过期的市级大数据企业,且符合市级大数据企业相关要求的,应发动企业积极参与认定、复审工作;对未复审、未备案的企业应逐一对接了解、分析原因,企业复审、备案情况梳理后(附件3)上报市数据资源局。 6.各县区数据资源局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7.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8.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请咨询所在县区数据资源局,线上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电话。 五、联系方式: 肥东县数据资源局0551-67717062 肥西县数据资源局0551-68830915 长丰县数据资源局0551-66686110 庐江县数据资源局0551-87322265 巢湖市数据资源局0551-82623823 瑶海区数据资源局0551-64498077 庐阳区数据资源局0551-65699437 蜀山区数据资源局0551-65121797 包河区数据资源局0551-63357861 高新区数据资源局0551-65869520 经开区数据资源局0551-63679379 新站区数据资源局0551-65777258 安巢经开区数据资源局0551-82360087 技术咨询电话18355169618 账号注册咨询电话0551-6353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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