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
2.各申报、复核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企业,要按照《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工业设计中心,需要提供近两年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数值,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出口交货值和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投入总额、占企业研发投入指出比重、设计人员经费支出、中心运营经费支出、中心培训费用、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完成项目数、产业化项目数等。
4.申报工业设计企业,需要提供近两年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数值,包括营业收入、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及占比、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工业设计项目完成数、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数、承担国外项目数等。
5.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专家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复评意见和结果,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复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评价结果。复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认真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并于2023年4月17日前,报送新认定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jwkjc@126.com。5月17日前,报送复评意见和结果。
联系电话:63538396。